颍泉法院:法理情并用巧解“彩礼结”
2025-08-28 16:50:18

作者:朱倩文 周萌 记者 聂学剑

“我要离婚,彩礼钱也得全部退给我!”曹某拿着一叠厚厚的微信转账记录,声音微微发颤。

对面,陈某眉头紧皱:“离婚我没意见,但我们都共同生活了,还领结婚证了,彩礼现在要我全部还回去,我实在无法接受。”

曹某则红着眼眶控诉:“为凑彩礼欠的债,现在离婚了还不退,我拿什么还?”

近日,在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宁老庄法庭调解室内,一对年轻夫妻因彩礼返还问题僵持不下。

溯源:一场“速朽”的婚姻

2024年1月,陈某与曹某经亲友介绍匆匆结婚。婚后不到半年,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冲突,两人分居生活。2025年2月,为挽回婚姻,双方补办结婚登记,但仍未挽回双方感情,最终对簿公堂。

承办法官敏锐捕捉到症结——彩礼返还争议背后,是两个家庭的经济压力与共同生活基础的缺乏。

破局:法理情三重奏巧解死结

八月的颍泉,蝉鸣撕扯着燥热的空气,调解室内空调嘶嘶作响,却卷不起一丝凉气。法官和调解员决定分头行动,采取了“背对背”分别疏导与“面对面”共同协商相结合的策略。

调解员耐心地劝说曹某:“虽然你们共同生活时间短、未生育子女,但你们已经登记结婚,法律支持部分返还,但‘全退’不符合实际。”

法官语重心长地对陈某说:“你们婚后共同生活不足半年,曹某还为结婚负债,若返还比例过少,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同时,法官和调解员也向双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判规则,“根据新规,你们双方虽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孕育子女、彩礼数额明显偏高,这都是法律框架下考量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重要依据。”

“既然都同意离婚,不如各让一步。”调解员的话让陈某低头沉默。曹某见状也松口:“若她能适当提高返还比例,我愿意让步。”

落地:当庭兑现履行,案结事了人和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彩礼数额等因素后,法官和调解员经多轮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为避免调解协议空转,他们顺势引导陈某当庭将协议确定的彩礼款项以现金形式足额交付曹某手中。

“没想到她能够当庭一次性把彩礼钱退还给我,这钱正好拿回去还账。”接过沉甸甸的现金,曹某如释重负。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下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公平正义。当事人能够服判息诉并主动履行,是对司法裁判的最大认可。家事审判不能止于明断是非,更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的总结,恰是司法为民最温暖的注脚。(朱倩文 周萌 记者 聂学剑)【编辑 刘闯】